包工头,男,47岁,年轻的时候在部队服役,32岁时转业回地方,在当地A建筑公司工作,并获得建筑行业资格证书;2000年恰逢当地B建筑公司改制增资,客人以实物800万注资到B公司,成为拥有该公司14%股权的股东之一。2004年又成为B公司下属的某分公司的企业负责人。期间B公司纳税额很少,分公司06年的纳税情况良好!
申请进程:
2006年10月 递档魁北克移民局;
2006年12月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档案号 ;
2007年07月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面试通知;
2007年09月 面试当场通过
2007年10月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CSQ证书;
2008年11月 获得联邦移民局免面试通知和体检表
2009年01月 获得移民签证
案例分析:
本案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根据客人在02年投入到B公司的800万实物评估报告显示,其投资的实物大多购买于2000年,这意味着这些机器的原始价值是大于800万的,那么客人就要在2000年前赚至少800万以上。而现在由于A公司转制,无法找出客人当年在A公司获得收入的痕迹;客人自己手里只有几份自己签字的施工合同,其他没有任何文件来证明收入来源。解决办法:
1、从发包方尽可能找出当年的施工记录;
2、A公司出推荐信,描述了申请人是如何从施工代表做到部门经理;公司对部门经理又是怎样一个考核办法,怎样获得高额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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