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09-03-24 12:12来源:未知 点击:次
新的“雇佣美国工人法(Employ American Workers Act)”在奥巴马总统2月17日签署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时,同时成为法律。任何接受政府援助并雇佣外籍员工的公司被认为是“外籍雇员依赖雇主(H- 1B dependent employer)”。当雇佣外籍员工时,必须向劳工部提供额外证明,递送劳工状况申请(LCA)材料,说明公司属于“外籍雇员依赖雇主(H-1B dependent employer)”。
公民移民服务局已经修订了I-129申请表,修订表格中向雇主询问是否“外籍雇员依赖雇主(H-1B dependent employer)”接受的政府救市基金。
“雇佣美国工人法”适用于2月17日以后任何劳工状况申请(LCA)或者非移民工作签证H-1B的申请,包括任何新雇主雇佣关系、同时雇佣、不论受益人是否已经拿到H-1B工作签证。
移民服务局指出,有效的劳工状况申请(LCA)递送到劳工部必须与工作签证(H-1B)申请递送到移民局同步,如果两边资料不能同时显示“外籍雇员依赖雇主(H-1B dependent employer)”,工作签证申请将被拒绝。(李珍玉)
来源:中国新闻网